2016年9月3日上午,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召开例会,张成龙主任主持例会并作了题为《如何将滕达律师事务所成为学习型律师事务所》的精彩讲话。张成龙主任强调,学习对律师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,是终生要求;对律师事务所来说,是适应日趋激烈、残酷的竞争环境的必然选择。
张成龙主任强调,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、培养专家型律师,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:
一、律所“搭台子”,促使“学习工作化,工作学习化”。
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的学习是与工作不可分割学,即“学习工作化,工作学习化”。我们滕达律师事务所以“三部一组”(即民商事业务部、刑事业务部、婚姻家事业务部和疑难案件研讨组)为依托,每周有人带领学习、研讨,逐渐形成了有序、高效的学习环境。
二、自己“唱主角”,形成谦虚好学的好学风。
徐特立同志在延安讲学风时说:“学习要实事求是,不要自以为是”。我们不要以为通过司法考试,自己的知识就足够用了。法律法规更新速度快、法律知识体系庞杂,这要求我们律师必须要有谦虚的心态,有俯身向学的行动,通过学习发现自身的不足,主动、深入、扎实推进学习。
现在律师之间的竞争是“学习力”的竞争,律所之间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。孙子兵法讲“预则立,不预则废”,每位律师都应当有自己的学习计划,提高学习的能力。不仅要学法律知识,还要学习其他知识;不仅要学书本上的知识,还要“走出去”,多参加业务培训,多学习他人经验。
三、提高学习积极性,向善于学习者学习。
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”,闻道有先后,术业有专攻,我们身边不乏善于学习的人,我们应当向他们学习,学习他们身上的正能量,进而形成整个律所的正能量的学习氛围。
为了强大我们自己,为了让我们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,我们应当学习、学习、再学习,努力、努力、再努力,把学习当成重要的工作。让我们时刻“居危思进”,把自己培养成“学习型”律师、“专家型”律师,把我们的律所建成学习型律所。 |